荆小强律师亲办案例
程某某故意伤害案
来源:荆小强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3-31
浏览量:246

案件情况:

2019年2月9日18时许,被告人程某某和被害人程某在程某某家中吃饭饮酒。19时许,程某某因工作接班问题与其同事高某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,后程某某在其家中卧室衣柜上取出一把刀,将刀鞘抛至地上,右手持刀准备去找高某某。程某和程某某的母亲、妻子、程某的妻子陆续赶到卧室内阻拦程某某出门,程某某为了摆脱程某,持刀朝程某左前胸近肩关节处猛刺一刀。随后程某某母亲将刀从程某某手中夺走,抛于客厅沙发下。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法医鉴定:程某系被单刃刺器刺破左肺及主动脉弓部致大出血而死亡。

案件点评:

此案件判决结果是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、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收到判决后,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做好解释工作,并与家属及时沟通,应该说判决结果被告人和家属都是非常满意的,家属和被告人全部服判,通过此次案件,使我感到:

首先,刚接触案件,不要凭第一印象就下结论,律师必须凭证据材料做出判断。

其次,全面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,对于一些关系到案件定性和量刑的问题要亲临现场进行考察,本案中,我们嫌疑人构成自首,为确保辩护观点的成立,从案发现场到被抓获的点,再到当事人所说的投案的派出所,实际走了一遍,更加坚定了构成自首的信心。

一个案件办理的流程是一个系统工程,律师担任辩护人既要作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合法权利的捍卫者,也要架起办案机关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本人和家属之间沟通的桥梁,做好释法解惑工作,使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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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荆小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南先一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108*********1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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